2016年春新鄉市衛濱區城鄉建設局擬建蘇門街項目工程。受該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委托,新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排人員對該工程建設用地范圍進行了文物勘探和試掘。
南高村遺址位于河南省新鄉市衛濱區平原鄉南高村,遺址高出周圍地面3米左右,原公布遺址面積約4萬平方米,文化層厚1—1.40米。出土有灰陶或褐陶、盆、罐等殘片。陶片紋飾主要有方格紋。屬龍山文化、商文化遺址。1961年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通過勘探,探明現存遺址南北長400米,東西寬400米,面積約160000平方米。從采集的陶片看,能分辨器形的有盆、罐、鼎等,多為是灰陶、褐陶,兼有少量的紅陶;紋飾有籃紋、方格紋、繩紋、素面。在遺址的北面發現一大片河相沖積層,緊靠遺址的北部邊緣,土色黃色粉砂狀,包含有大量礓石,因距衛河較近,懷疑為古代衛河河道。
為了弄清公路規劃線路占壓的高村遺址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地層堆積狀況和古代遺跡分布情況,明確改擴建線路選址與遺址的位置關系,2016年4月中旬,新鄉市文物考古管理所組織工作人員對該遺址進行了試掘。根據需要,在遺址中部斷崖處清2×20米探溝一條,清理時發現戰國至漢代墓葬3座,出土文物6件。
通過勘探發掘,首先確認了遺址范圍,現存遺址南北長400米,東西寬400米,面積約160000平方米。該遺址范圍較原有資料擴大四倍。
同時,初步確定了遺址的時代及分布情況,南部高臺地為龍山、商代遺址和墓葬區,北部為戰國遺址。墓葬區時代為戰國時期延續至東漢時期,墓葬區的中心區域為遺址南部高臺地。